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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业务办理须知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 : 2023-05-26      点击量:

一、业务事项

1、教职工申请公有周转住房;

2、公有周转房住户申请退房。

二、申请须知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周转住房

(一)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国家福利购房、未享受学校置换补贴或政策性购房,家庭在武汉市主城区无房的教职工;

(二)学校引进人才;

(三)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,其他因特殊困难需租住校内周转房的教职工。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租赁周转住房

(一)本人或配偶已享受国家福利购房(含房改房、集资房、经适房等)的;

(二)本人或配偶已领取学校置换补贴,或购买桂子花园、珞桂小区、卓刀泉教师小区、壕沟珞珈雅苑小区等学校政策性住房的;

(三)学校减编或其他不符合租赁周转住房条件的校外人员。

(四)已在人事部领取安家费或租房补贴的。

三、申请周转住房流程

    1.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—教工住宅,如实填写《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申请表》。

    2.申请人按要求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;

    3.人事管理员审核,通过后进入下一流程;

4.房屋管理员审核,通过后进入下一流程。审核未通过,申明原因并退回;

5.房管部门审批,网上公示通过人员名单;

6.有空闲房源,房屋管理员通知审批通过人员按顺序选房。暂无空闲房源,审批通过人员按公示通过时间自动排序进入轮候名单;

7.申请人接到选房通知,在线打印《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申请表》,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,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、身份证、校园卡等到后勤保障部住宅管理室办理选房及房屋租赁手续。

8.申请人持房屋租赁协议,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水电使用手续。到租赁房屋辖区物业服务公司备案个人信息和办理楼栋门禁。如有需要,持住宅管理办公室开具的住房证明,到武汉市天然气营业厅办理燃气使用手续。

四、申请退房流程

1.住户退房前清理干净房间个人物品,并保持室内设施设备完好和卫生整洁;

2.住户向住宅管理办公室提出退房申请,住宅管理办公室查询住户房租扣缴情况。无异议的出具《武汉大学公有周转住房退房登记表》。有房租欠缴情况的,住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款单,住户到财务部补缴租金。

3.住户持登记表到学校水电管理中心结清水电费,并办理水电使用销户手续。有使用天然气、有线电视、宽带网络的,到相应部门结清费用。

4.住户将登记表和腾退房屋钥匙交付住宅管理办公室,房管员验收房屋。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;

5.房管员验收房屋合格后,通知住户持财务部开具的住房保证金单据,到住宅管理办公室开具保证金退款单。住户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。

6.住宅管理办公室在每月25日左右向财务部申报周转房住户租金变更情况。退房住户租金将在退房完成后的下月停止扣缴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申请人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选房,或暂未选中满意的房号,选房资格保留一年,自动列入目前审批通过申请人轮候名单末尾。申请人选房后又放弃租住的申请人,两年内学校不再受理其周转住房申请。

2.所有申请,以申请人上传资料的时间先后,系统自动排序为准。每周五,住宅管理室对教职工本周上传的周转房申请,集中审批回复一次。因客观原因本周五无法审批回复的,自动顺延至下周五一并办理。

3.节假日期间,教职工周转房申请系统正常开放。教职工可先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和上传资料,待假期后的工作日,再办理审批等手续。

4.因财务部在正常上班时间的每月25日左右,有一次财务申报的机会。请办理退房的住户,尽量在25日前办理手续,可以申报停扣租金。25日后办理退房,将顺延至下月报停租金。住户退房完成,以交付水电中心签章的退房登记表和房屋钥匙为准。

5每周四下午,财务部窗口不办理个人缴费、退费业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住宅管理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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