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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工作

       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纪委成立于2020年9月,在学校纪委和部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,是后勤保障部内部监督专责机关。

一、工作职责

       1.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,协助部党委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,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,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。

       2.对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、纪委决议、决定、工作部署及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、议事规则等情况进行监督。

       3.协助部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师德师风等宣传教育,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。

       4.协助部党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,定期开展调查研究,分析和查找风险点,积极推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制度、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,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。

       5.根据《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、函询、诫勉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协助部党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,协助学校纪委做好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有关工作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。

       6.经常性了解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,主动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,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行为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。

       7.受理和处置党员群众所反映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,维护党员的权利。受理的信访举报以及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,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。

       8.依据学校对党员作出立案审查决定、给予纪律处分批准权限的相关规定,检查和处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。

       9.完成学校纪委和部党委交办的工作。

二、纪委成员

       纪委书记:刘 超

       纪委委员:许浩清 吴开婷 郑 星 徐清华

三、联系方式

       办公电话:027-68771911

       电子邮箱:hqbzbjw@whu.edu.cn